根據全球最大的同志組織「國際同志聯合會」(International Lesbian, Gay, Bisexual, Trans and Intersex Association, IGLA)在2020年9月發佈的報告指出,全世界只有96個國家有允許跨性別者合法更改性別的程序。而有13個聯合國會員國將跨性別者入罪化。
這些國家雖無明定「跨性別者是違法的」,但是他們都使用「變裝法」(cross-dressing law)將其定罪,法條的來源則幾乎都來自於伊斯蘭法(Sharia Law)。這使得跨性別者遭受十分不平等的待遇,包括非法逮捕、攻擊、勒索等。
1.汶萊
- 汶萊在2019年通過「伊斯蘭刑法」(Sharia Penal Code),其198條明文規定,「男性穿得像女性」、「女性穿得像男性」可處刑期及罰金1000汶萊幣(約2萬台幣)。
- 肛交、通姦(男男性行為的罰則與通姦罪相同)可處死刑,而女同性戀者則受到鞭刑
- 這些迫害跨性別者的行為,也導致他/她們無法透過正當管道獲取醫療資源,而被迫到黑市購買激素藥物
2.印尼
- 印尼雖無明確規定禁止變裝,但其法律規定「不得違反伊斯蘭法以及伊斯蘭服裝規定」
- 曾用刑法281條中的「違反秩序」將跨性別者定罪,並且禁止電視上出現任何有關LGBT族群的內容
- 該國國會議員在2020年推出「家庭健全法草案」,規定LGBT族群須接受心理和醫療矯正,以解決「性偏差」行為所導致的家庭危機。雖然草案最後在眾議院被終止,但這並非該國首次試圖通過損害LGBT族群的草案。
3.黎巴嫩
- 雖然黎巴嫩未明訂跨性別者為非法存在,但是其刑法534條禁止「發生違背自然規律」的性關係,違者可處一年徒刑,此法律經常用來逮捕被當成「男同性戀」的跨性別女性。
- 跨性別者若要變更官方文件的姓名及性別註記,必須要經過法院判決。這通常需要先得到「性別認同障礙」的診斷,並且接受變性手術,但多數人根本難以負擔。
4.馬來西亞
- 馬國的法律禁止,「任何男性在公共場所穿著女性服裝」,且其刑法第377條,「違反自然秩序的性行為」將被判處5-20年的徒刑,外加鞭刑和罰款。
- 馬國宗教事務部長Zulkifi Mohamad Al-Bakri於2020年在facebook上宣布,全權授予宗教機構(Jawi)逮捕跨性別者,並且會提供宗教教育,將其導回正軌。
- 今年1月宗教事務副部長表示政府不排除修改法令,向LGBT族群實行更嚴厲的懲處,因為「現存的法令不太有效」
- 根據人權觀察(Human Rights Watch)馬來西亞宗教機構曾非法逮捕、攻擊、勒索跨性別女性。
其他被國際同志聯合會(IGLA)指出的國家還包括,甘比亞、約旦、科威特、馬拉威、奈及利亞、南蘇丹、東加、阿拉伯聯合大公國。然而報告中也指出,有更多的國家使用其他法律來定罪跨性別者。
雖然跨性別者為非法存在的地方大多分佈於亞洲及非洲國家。然而,全世界跨性別者謀殺率最高的地方卻分佈於中南美洲地區。這也證明,即使有法律保障,也難以影響到社會對這些族群的歧視。那如果是國家帶頭來歧視這些族群,他們在社會上所受的待遇又該有多糟糕呢?
跨性別者在法律上得到平等待遇僅僅是第一步而已,只專注在跨性別者的法律權利是不對,也是不夠的。
參考資料:
https://www.humandignitytrust.org/country-profile/indonesia/
https://opinion.udn.com/opinion/story/11635/3756455
https://ilga.org/downloads/ILGA_World_Trans_Legal_Mapping_Report_2019_EN.pdf